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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精选考点:特殊劳动保障制度

2019-11-14 09:47:00 来源: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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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1.确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2.怀孕、生育、哺乳期保护

  3.产假保护。基本产假98天。

  4.哺乳期劳动时间。每天1小时。

  5.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

  6.在劳动场所的劳动保护。

  二、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

  我国的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某些特殊行业需招用16周岁以下的少年,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

  (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三)未成年工实行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实行登记制度

  (五)未成年工必须在上岗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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