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中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在药学技术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目前尚未获聘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参加。查看详情:关于举办2017年北京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6-02-11
2025-11-19
2025-10-16
2025-07-03
2025-06-26
2025-03-05
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