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卫生职称>导航 > 最新信息 >重庆

2016年重庆市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纪律要求

2016-07-27 16:56:00 来源:考试网
六、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兼职、、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4.弄虚作假其他单位申报的;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

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记入“失信单位黑名单”,同时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2.为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3.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4.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查看详情: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市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卫生职称重庆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考试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
excel下载 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