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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长安大学2014高考录取规则

2014-07-11 14:16:00 来源:考试网
2014年长安大学招生章程公布,长安大学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规则: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取。2.加试要求:(1)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5.专业志愿投档级差: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以后不设级差。(即专业级差为3-0-0-0-0)。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1)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2)广播电视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应达到二本线90%,按照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照各省考专业课择优录取。8.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部分省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安排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9.2014年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10.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一批本科重点批次投档线为准,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为105%,不超过120%。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00年由始建于二十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2个教学区、2个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01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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