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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济州岛移民制度

2013-08-15 16:03:00 来源:考试网
这篇《韩国济州岛移民制度》是®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济州岛移民制度
施行制度概要
• 适用地区 : 济州特别自治道(韩国)
• 施 行 日 : 2010年2月1日开始施行
• 赋予永久居住权的条件
• 投资50万美元(5亿韩元)以上的休闲设施(度假村、别墅等)
发永久居住权
• 当投资人在海洋之星缴纳的金额超过1亿元韩币(大约60万元人民币)时,可先行办理F1签证(办理方法见后页)。若需办理,需要购房本人在济州岛滞留7个工作日,将得到一年有效(可延期),自由往返于大陆和韩国任何城市的签证
• 当投资人在海洋之星缴纳的金额超过5亿元韩币时,可办理3年有效期的居住签证(F-2,3年,3年后可延签2年,共计5年)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0岁以下)赋予3年有效期的居住资格(F-2,2年)
• 签发签证时提交的资料 : 护照、房地产注册簿副本、买卖合同书、本人及抚养家属的能力证明资料(银行余额证明等)、家属关系证明
• 变更滞留资格 : 发永久居住权 (F-5)
• 在韩国滞留的5年中,没有发生不合格事由(提交假公文、犯罪等的问题)就可获得永久居住的资格。(F-5)
• 投资家本人获得永久居住权,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获得永久居住的资格。 (包括在韩国出生的子女)
教育及医疗环境
• 长期停留在韩国(在韩滞留期超过90日需申请外国人登录证)而获得外国人登录证的话,能够享受入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取消资格
•以(F-2)的居住资格滞留的5年中由于出售资产、设定担保、租赁等行为,而丧失条件的,会被取消居住资格或者遣送出国。
• 但投资额超过50万美元时,余额允许现金化及设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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