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拟资助出国留学人员60名
今年我省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60人,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20日起至5月20日止。
根据规定,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不接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合格标准为: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如被录取,单位组织培训,取得上述合格标准或国外邀请单位要求的合格标准。
据了解,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分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其中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留学期限6-12个月;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国外进修项目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1学年;与有关单位、部门1:1配套资助项目,留学期限6-12个月。
根据通知,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在线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下载打印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非教育系统人员向省公务员局提出申请,由省公务员局负责选拔推荐人。选优先资助我省急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生物与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高科技农业、城乡建设规划等专业,以及、省级立项建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兼顾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学科和专业。
我省还规定,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重点(核心)课题组申请条件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由省外事办负责选拔推荐人选,各高校外事管理干部出国进修人选由各高校负责选拔推荐人选;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国外学习进修,进修专业限于与教学相应的专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另外,1:1配套资助青年骨干人员出国留学:面向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等,非教育系统与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签订1:1配套资助项目协议;外事系统与省外事办、省教育厅签订1:1配套资助项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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