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 | 9:00—11: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4:00—16:00 | 经济专业知识实务 |
报考条件 (一)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并符合“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二)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12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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