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部分考生对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较为关注,特别是2009年考试制度改革时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将于2014年起失效,是这样吗?
答:关于考试制度改革时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的问题,按照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2009年按新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即2005-2009年取得的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统一至2013年。2009年按老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当年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2005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已于2010年失效,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即2006-2009年取得的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统一至2013年。如2013年仍不能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相关考生2009年及以前年度取得的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将于2014年失效。
最后,乘此机会,向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给予的关注、参与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将不断深化对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强化对考生的服务,把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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