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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改革使用条形码

2008-09-18 14:12:00 来源:考试网
今年全国司法考试将实行以“条形码”为形式的卷式改革。应试人员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首先应检查卷、卡有无问题;在确认没有问题后,应将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来,贴在答题卡右上角指定位置,不得贴在其他位置,不得贴出方框,不得竖、斜贴,不得涂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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