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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8-07 21:12:00 来源: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学校名称: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号:13975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高职(专科)
  二、招生计划
  详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三、考试
  1、高职(全国统一考试)
  (1)文化课:参加省级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艺术类专业课: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2、高职单招
  (1)文化课:参加省级普通高校招生高职单招统一考试。
  (2)艺术类专业课:参加省级普通高校招生高职单招统一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低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尊重第一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执行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4、对非艺术类的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择优录取,对艺术类的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顺序、专业考分高低择优录取。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我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参加省组织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选拔进入当年相关本科高校的相关专业继续学习(专升本)。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本院网站。
  九、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700—1000元/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保险:40元/学年(自愿)
  十、助学奖学项目
  1、国家助学金:贫困生人均每年资助2000元(详见财政部、教育部下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详见财政部、教育部下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学校奖学金:A、优秀学生成绩奖设三等,一等奖占学生总数5%,奖金1000元/学年;二等奖占学生总数10%,奖金800元/学年;三等奖占学生总数10%,奖金400元/学年。B、优秀学生综合奖占学生总数5%,奖金500元/学年。
  3、优惠条件:凡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补录、降分除外)且按时缴费入学者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000元。
  4、勤工俭学:根据学院临时工作需要,由学生会及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一、监督与申诉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专门受理考生的申诉案件,考生不服学院录取结果可用信函电话投诉(电话:0595-23559279)。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凡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教育厅网站“阳光高考”频道(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A区或我院网站进一步了解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城关凤凰山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23575178(传真)
  网址:www.dhcc.cc
  电子邮箱:zsb@dehu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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