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带薪休假制度给了荷兰人、特别是普通雇员休息和充分享受生活的权利,这一点在劳动合同中写得明明白白,并得到有效保障。和普通职员相比,荷兰的高级管理人员、小企业主或农场主,由于工作关系常常不得不缩短休假时间,但无论哪种休假方式,无论时间长短,关键的一点就是彻底远离工作,完全休息。所以,很多人休假时根本不开手机,就算有天大的事也要等假期结束再说。笔者曾在夏天请人整修花园,开始每天来两三个工人干活,后来变成小老板一个人埋头苦干,原来工人全都休假了。等整修完花园,我们想再翻新路面时,小老板抱歉地说,他也要休假了,有什么事只能半个月后再谈——就是这样,休假第一,有钱也不赚。
当然,与宽松的休假制度相对应的,是荷兰人紧张的工作状态和自觉的工作态度。工作日的每一分钟他们都地用在工作上,很少人浮于事。例如荷兰税务局负责外交退税工作的只有两个人,要办理驻荷兰所有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因公因私的免税和退税事项,工作时真是忙得抬不起头,他们的确需要休假来调整自己。正是这种有张有弛的工作和休假制度,令荷兰创造出世界的劳动生产率,也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休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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