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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诉讼终结

2012-04-09 17:39:00 来源:帮考网
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

法定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37条)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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