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在校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在本校(已设考点学校)报名。社会考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持军人身份证)到就近考点报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的考点,报名前需向省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省招考办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考试时,接纳社会考生的考点,笔试考场原则上要安装并使用监控设备。
3.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考生必须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确认信息(含照片)。对于错误的信息考生必须当场提出,考点更改后再次确认、签字。签字后以此为准,不再更改。无照片信息考生,不予合成成绩。考点采集完考生信息后,须立刻输出《考生报名登记表》(含照片),发现有误考生须当场核对或重新采集,考生确认签字后,考生信息不再更改。考点留存考生签字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半年备查。
4.有保留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名时应准确提供原准考证号和保留成绩种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5.2012年1月6日前,各考点登录www.lnzkzx.com网站,下载报名数据错误信息反馈表,修改自己的错误报名数据后重新上报报名库至Lnncre@126.com信箱,邮件主题注明修改后报名库字样。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报名,认真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确保上报考生信息及时、准确。考点在报名时首先接纳本校在校生报名,根据学校安排笔试考场和上机考试用机房的实际情况来接纳社会考生报名。禁止接纳社会中介组织和有偿培训机构集体报名。严禁租借本考点以外的其他地点作为考试场所。
各考点报名工作结束后,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本次考试报名费上缴省招考办。汇款前,请各考点与省招考办财务室核对汇款金额,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汇款。省招考办财务室联系电话:024—86981013。
户 名:辽宁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 号:21001424101052500327—0025
开 户 行:建行沈阳崇宁支行
| 时 间 | 工 作 任 务 | 完成单位 |
| 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 组织2012年上半年NCRE报名 | 考点 |
| 2011年12月30日前 | 各市招考办、各考点上报2012年上半年NCRE报名数据 | 市招考办、考点 |
| 2012年3月9日前 | 接收、保管制作上机考试系统盘 | 教育考试处 |
| 2012年3月 | 召开全省考务工作视频会议 | 市招考办、考点 |
| 2012年3月16日前 | 上报NCRE应急考试通讯录和本次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 考点 |
| 2012年3月21日 | 领取NCRE试卷 | 市招考办 |
| 2012年3月22—23日 | 安装调试NCRE上机系统 | 考点 |
| 2012年3月23日前 | 组织监察员、NCRE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培训 | 市招考办、考点 |
| 2012年3月24—27日 | 组织实施NCRE考试 | 考点、市招考办、教育考试处 |
| 2012年3月27日前 | 将NCRE笔试试卷送至教育考试处 | 市招考办 |
| 2012年3月28日前 | 将NCRE上机考试数据、系统盘等材料上报教育考试处 | 市招考办、考点 |
| 2012年5月 | 下载NCRE成绩 | 考点 |
| 2012年6月 | 领取2012年上半年NCRE合格证书 | 市招考办、考点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