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标●的为一级学科,标▲的为二级学科,其他为专业学位。上述所列计划为学校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待上级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后,按专业(方向)分配招生计划。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01、02、03三个方向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04、05两个方向由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为与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单位,其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计划列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等相关工作由我校负责。具体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及学生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联合培养协议具体协商确定。学生如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赣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士士兵专项计划,具体专业视报考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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