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关员考试>导航 > 备考辅导

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七章 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

2009-12-27 14:19:00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

1、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
2、2个以上海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3、管辖不明确的案件,由有关海关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海关指定管辖。
4、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由海关总署指定管辖。
报关员考试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考试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
excel下载 excel